煌德鲜生系列

兰州市场上腌腊食品问题多 香肠腊肉多“裸奔”

时间: 2024-07-13 09:19:16 |   作者: 煌德鲜生系列

详情介绍

  中广网兰州12月14日消息 2005年10月1日,强制性国标《腌腊肉制品卫生标准》正式实施。而自2005年12月1日起,国家质检总局规定腌腊肉制品外包装上必须加印(贴)QS标志,否则不允许生产销售。连日来,记者正常采访发现,兰州市场上的香肠腊肉多无“身份证”,缺乏规定标注,存在无证无包装的“裸奔”现象……

  随着气温骤降,市场上的腌腊制品开始热销。在兰州市的大小菜市场,“裸身”出售的香肠腊肉腊鱼板鸭等腌腊制品,不乏存在无商标、无厂家、无认证的“三无”现象。摊主往往只能说出其所售腌腊制品的大致产地,对别的信息及相关认证,表示“不清楚”或“不知道”。

  12月11日,在城关区木塔巷菜市场一摊点,现场制作的香肠陈列在橱柜里,没有一点标志,一斤35元。摊主热情地介绍着不同香肠的味道,有麻辣的、纯肉的……当记者问起产地和生产日期时,摊主说:“我们自己加工生产的,放心不会过期的!”在鼓楼巷菜市场一摊铺前,腊肉既没有标明食品名称,也没有生产地址、日期及保质期。摊主称,是上等的陇西腊肉,“近期才做的”。

  采访中记者看出,在柜台待售的腊制品没有保质期和生产日期,也使得消费者搞不清楚摆放的腊货究竟挂了多久。走进城关区张苏滩肉菜批发商业市场,记者看到烟熏腊肉、腌腊鸭、烟熏灌肠、腌腊鱼等均没有一点包装就直接裸挂在摊铺上。“腊鱼、腊肉光溜溜地挂在外面卖,这干净吗?”记者问。“当然干净卫生了,我在这里卖了十几年了,你可以完全放心买!”一位女摊主说,一向都是这么卖的,没什么包装。

  在一摊位前,不仅腊货随意堆放,没有一点东西覆盖,腊肉表面还混杂着调料等物质,问起生产日期及食品“QS”标志,摊主都是一问三不知。

  《国家食品安全法规》中明确规定,任何散装食品都必须以包装形式出售,而且包装上要标明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厂商及地址等有关内容。然而记者在采访兰州市部分超市和菜市场时发现,不少出售的腊肉、香肠等食品不仅没有食品袋,而且对于散装的香肠、腊肉等食品也没有生产日期、保质期等说明内容。

  在一家超市内,只有几袋称量标价的腊香肠装在塑料袋中,其他的均“裸身”摆放。记者发现,顾客很少有人过问“生产日期、生产厂商”等问题。前来选购腊肠的消费者王娜女士认为,“反正回家要高温蒸煮,应该没问题吧”;“用盐腌制的,应该不容易变质……”不少市民认为。

  《腌腊肉制品卫生标准》正式实施已有6年,和王娜女士一样的普通市民并不清楚腊肉制品有新标准,但确实担心腌腊制品的生产是否卫生、无害。

  就读于西北师范大学研究生院的四川籍学生彭定川说:“在老家逢年过节吃腊肉是老传统,不过都是自家制作的。现在市场上‘裸卖’的还真不好说,想吃腊货,最好还是去大超市买正品货。”

  据兰州市工商局食品管理部门工作人员介绍,两年前工商部门就在全市范围内逐步推广《散裸装食品标牌公示制》,要求商家在出售散裸装食品时如实标明生产日期及保质期,否则不得出售。此外,香肠、腊肉等这类干肉食品还应格外的注意制作原料的新鲜程度及是否使用的是健康肉,食品出售者也必须将这一些内容向消费者用说明书的方式做详细说明。相关统计显示,历年来,无论是国家还是地方质监等部门,对腌腊制品的抽检合格率一向在60%—70%左右,有时甚至会低于50%。

  工商和质监人员提醒众多购买的人,要尽量购买取得食品生产许可的正规生产厂家生产的产品,购买外包装上印有QS标志的产品,并索要发票。如察觉缺陷,可拨打12315或12365举报或投诉。

  兰州总医院安宁分院刘东亮教授介绍说,吃过多的腊肉腊肠容易引发胆结石,尤其是心脏病、高血压、高血脂、糖尿病患者最好少吃或者不吃腊制品,以免加重病情。经常吃腊肠、腊肉的话,饱和脂肪酸会沉积在胆囊内,而这类食品胆固醇含量较高,胆固醇更多地聚集在胆汁中,会导致胆固醇浓度过高而容易形成结石。

  刘东亮教授解释,这样的食物中含有大量的硝酸盐和亚硝酸盐,在胃中有很大的可能性转化为强烈的致癌化合物。对此,他建议市民,腊肠、腊肉不宜天天吃,一个星期吃1-2次足够,以免患病。

  食品质量监督部门建议市民在购买腌腊食品时要了解清楚生产厂家、生产日期、保质期及原料等情况,以免买到劣质的腌腊食品。质监部门也提醒消费者:在购买腊制品时,要看产品标志,产品包装上应贴有“QS”标志;看生产日期,应选择近期产品;看产品外观,要选择表面干爽的产品;看产品外观色泽,颜色过于鲜艳的肉制品不要购买;看产品弹性,弹性的肉禽制品内在质量好;闻气味,合格的产品无腐臭异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