板鸭腊味

周杰轮胎、邓紫棋牌室、刘德华板鸭这都是些什么鬼?

时间: 2024-06-13 03:06:32 |   作者: 板鸭腊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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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你在街上看到“周杰轮胎”“邓紫棋牌室”“张柏芝麻酱”等类似“名人”招牌,你会是什么反应?是戳中笑点忍俊不禁还是出于好奇进店一探?那么,今天我们从法律角度来看看这些“名人招牌”是否构成侵权?

  我们从这些招牌的名称显而易见,它们光明正大地将名人的姓名嵌入其中并以此为噱头进行商业牟利。而根据我们国家《侵权责任法》,姓名属于公民人格权的一部分。在以上案例中,部分商家以名人姓名为媒介借用其知名度与影响力,名人的人格权被恶意商品化,名人人格权受到侵害。而且此类招牌会引发花了钱的人商品与名人之间关系的联想,产生错误的认知与购买行为,有侵犯消费者权益之嫌。

  那么如标题中的“周杰轮胎、邓紫棋牌室”确实构成了侵权,但是具体案例中的“刘德华板鸭”却被法院裁判为没有侵权!哈,想不到吧!因为位于四川崇州的这家板鸭店所有者本名就叫“刘德华”。这位崇州七旬老人从一出生就叫“刘德华”,已经被叫了70多年,不仅使用“刘德华”这一个名字的时间比名人刘德华早,而且早在2007年就已经申请了“刘德华板鸭”专利商标。

  其实不单单是姓名,在我国,人的生命、健康、肖像、名誉、荣誉、隐私等等都是公民的人格权。这里还有一个有关“声音”的有趣案例。Bette Midler是美国著名女歌手,曾获得格莱美奖与奥斯卡最佳女演员提名。福特汽车公司的一位广告代理商请原告为其演唱一首“Do you want to dance”(Bette Midler为该歌的创作者),却惨遭女歌手拒绝。广告代理商便找到Ula Hedwig,让她模仿Bette Midler的声音演唱该歌曲。广告播出后,熟悉Bette Midler声音的人都误认为是她在演唱。为此,Bette Midler提出诉讼,要求保护个人声音。最后法院判定广告商侵犯了该著名歌手的公开权,不适当地盗用了其声音的价值。这就成为模拟他人声音构成侵犯声音权的首个判例。

  但从这个案件中我们也能够正常的看到,声音是有价值的,声音原来也能商品化的。于是我们在使用百度或高德地图时,会听到林志玲、郑爽等明星专属语音包。地图软件提供明星语音包既让明星通过声音获利,也使地图软件提高了用户黏性增加下载量。于是我们正真看到淘宝大火的“虚拟男友/女友”,霸道男神音、温软奶狗音或者高冷御姐音、可爱萝莉音价格也各不相同,声音在被赋予标签与价值的同时也被赋予了更多商业化的可能性。

  以上讨论总结起来就是当今社会人格权商品化的现象。这既包括被动商品化比如上面所说的名人招牌与声音盗用等等,也包括主动商品化比如明星提供语音包与虚拟男友服务等等。

  如果你有看到一些与人格权商品化有关的现象,欢迎大家留言与小编讨论哦。新人上线,您的关注与留言是对我最大的支持。返回搜狐,查看更加多